社
会 保 险 代 办
[医疗]
[工伤] [失业]
[养老]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一、参统范围及参统对象
依据北京市政府2001年68号令,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二、代办服务内容:
1、 录入单位信息及个人信息,并打印出个人信息返给职工本人签字。
2、 待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把各项信息报给西城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3、 替单位领取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手册。
4、 办理此项保险人员增减手续。
5、 负责办理大额互助部分的报销手续。
6、 其它相关的各项业务。
三、代办单位需提供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 委托单位单位公章
3、 社会保险登记证
4、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及职工照片两张(需蓝色背景)。
四、代办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A、 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应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交一寸蓝色照片两张。
B、 由职工本人选择定点医院。每人可任选医院四家(中医、专科除外)必须有一家一级医院,若此医院下属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可选择一家。
C、 参统单位发生人员增减变化。需每月23日之前报给我中心。
D、 调入职工曾参加医疗保险的,请将职工个人医疗保险手册交给本中心。
E、 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应持本人医疗保险手册,到定点医院就医。
F、 若发生门诊大额费用需单位提供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收据及专用处方(若无专用处方请出示诊断证明书)。
G、 其它相关手续以本中心通知为准。
五、代办费收费标准:10元/月/人
工
伤 保 险
一、参统范围及参统对象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8号令《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均应参加。
二、代办服务内容:
1、 代签北京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协议书。
2、 代单位核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
3、 代填企业参加保险登记表。
4、 代做收缴支付月报表。
5、 代办工伤发生后的认定等工作(材料由单位提供)。
三、委托代办单位须知:
1、 社会保险登记证。
2、 本企业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104表)及两张复印件,如没有104报表,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统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 提供参统人员花名册。
6、 单位公章。
四、代办费的收费标准:5元/月/人,按一年限期收取。
失
业 保 险
一、参统的范围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1999年第38号令的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均应参加失业保险。
二、代办服务内容:
1、 代办社会保险登记证;
2、 代办失业保险缴纳证;
3、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参统人员花名册,办理参统手续;
4、 代办失业保险费的核定;
5、 代办失业保险月报的填报;
6、 代办失业保险个人转移手续;
7、 其它相关的各种业务。
三、委托代办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委托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单位公章;
4、上年度《劳动情况表》(统计部门年报表,表号104);
5、委托单位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明细表;
6、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四、代办费的收费标准:10元/月/人
养
老 保 险
一、参统范围及参统对象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2号令,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外埠城镇户口劳动者。以及依据《京劳险发[1999]99号》文件中规定的本市和外埠的农民合同工。
二、代办服务内容:
1、代签养老保险协议书;
2、代办社会保险登记证;
3、根据代办单位提供的参统人员花名册,办理参统手续;
4、员工工龄认定手续;
5、养老保险费的核定;
6、养老保险月报的填报;
7、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
8、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9、代办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
10、其它相关的各种业务。
三、委托代办单位需提供材料
1、委托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单位公章;
4、提供参统人员花名册。
四、代办费的收费标准:10元/人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社保大厦一层(100035)
联系电话:(010)66206177 66206197
传真电话:(010)66206198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