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97年第81号公告),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必须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就业证》。北京市常职劳动事务咨询中心应单位需求,提供此项代办业务。
一、代办范围:
委托北京市常职劳动事务咨询中心代办社会保险的单位和非代办单位所招用的来京务工人员。
二、代办服务内容:
1、代办申报《批准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通知单》;
2、代办《外地人员就业登记卡》。
三、委托办理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招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申报表》(由常职劳动事务咨询中心提供空表);
3、《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花名册》(由常职劳动事务咨询中心提供空表);
4、被招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身份证》;
5、被招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四、业务程序:
1、审核用工单位所提供的各种材料。
2、申报《批准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通知单》;
3、为培训合格人员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五、办理就业证行政事业收费明细:
1、办证费用:就业登记卡:5元、就业证工本:5元。共计:10元
2、代办费:30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社保大厦一层(100035)
联系电话:(010)66206176 66206197
传真电话:(010)66206198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