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论坛| 留言板| 网站导航| 了解我们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工伤保险政策解答
 
  失业保险政策解答
 
  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答
 
  劳动合同政策解答
 
  就业政策解答

 

 

 

 

 

 

 

 

· 就业政策解答 ·
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对本地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是什么?

 
一、指导和监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地区发展规划;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就业经费和生产扶持基金,推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扩大其安置待业人员酌能力;
四、开展技术培训,开辟物资渠道,组织技术咨询和信息交流,为劳动统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五、指导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活动及其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工作,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合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展产品评优、企业升级的工作。
各级劳动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可以承担上款各项的有关具体工作。

返回

 

 

 

BeiJing ChangZhi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consulant service co.,ltd.
北 京 市 常 职 劳 动 事 务 咨 询 中 心
北京常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