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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川系某建筑公司职工,向某市劳动保障局寄送投诉信件,请求对该公司违反劳动保障法规、克扣职工工资收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劳动局给予答复。4月12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在此信上批示:“将此文转交建工局处理。”事后,既未对投诉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也未给王川本人做出答复。请问市劳动保障局是否依法履行了职责?为什么?王川还可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分析:

    1) 市劳动保障局没有依法履行职责;

    2) 由于王川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的范围,如市劳动局不受理,可视为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作为;

    3) 王川可向该局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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