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个人医疗账户不会作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没有作废之说,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直存在,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医保处的同志说,近几年退休的职工退休前都得到了企业一次性为其注入的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个人医保费,这笔钱可作退休职工日后看病之用。近期不少退休职工担心个人医疗账户会作废,将个人医疗账户上的钱提取出来,这种做法是没有根据的,请参保退休人员三思而行。

2001年2月公布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按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账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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