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带来十大“利好”
从下月1日,《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将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关系着每一位从业人员的一件大事。为此,著名人力资源顾问、祥琦劳动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左祥琦和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宋东律师都说,这一新劳动合同规定出台将带给劳动者十大“利好”消息。
第一大利好消息:求职者有了知情权。可以了解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第二大利好消息:五类人可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大利好消息:不签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第四大利好消息:对违约金进行了封顶。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第五大利好消息:企业不能随意再拿试用期说事。企业应当以试用期的长短和劳动者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六大利好消息:扩大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群体。第七大利好消息:不提前通知终止合同要赔偿。每延期一日要支付劳动者一日的工资,直到满30天期限。第八大利好消息:收抵押金要被处罚。企业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大利好消息:单位不交保险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还应将欠缴的保险费补上。第十大利好消息:企业想钻事实劳动关系的空子不行了。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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