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进入股票市场
随着社会保障工作的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一方面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征缴力度;另一方面要让社保基金增值,以弥补基金不足的矛盾。而后者现在有了比较完善的措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组建工作已完成,基金投资管理运营即将正式启动,股票市场又添了一支新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日前出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一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时指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他强调,要努力开辟基金来源,按照规范、稳健、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搞好基金运作,防范和抵御各种风险,不断壮大基金实力,管好用好百姓的“血汗钱”、“保命钱”,为万民造福。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属国务院领导。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受国务院委托,管理中央集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为了使全国社保基金能在高起点上进行规范化、专业化运作,理事会先后同美国、英国、香港等地40多家富有经验的国际著名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等机构进行广泛交流,并与国内2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和咨询公司开展专题合作,组织起草了30多个管理制度和办法,将理事会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纳入制度化轨道。
据悉,国家对经营机构有很严格的要求,如果一家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在最近3年有重大违规行为,那它就丧失了申请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的资格。由财政部、民政部日前公布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申请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专业机构是否具有良好的历史纪录,作为其中的一道“门槛”。
记者获悉,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有下列资格: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有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具有2年以上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限;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规行为;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与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投资人员;具有完整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设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称职的专业人员。
专家指出,社保基金进入股票市场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工作也并入了国际轨道,将为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摘自<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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