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为什么参加工伤保险?
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保障因工死亡者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规定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被保险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开发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负责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4、企业发生工伤后的认定时效和必备材料?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劳动者伤残可以享受那些待遇?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者,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第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公伤残被鉴定为1—4级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为工资的90%—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二)发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24个月的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6、发生工伤之后你有那些权利?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至30日。如果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没有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因职工工伤所享有的待遇如下: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需住院费、医药费、医疗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需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给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被鉴定为一至十级标伤残的,在工资、工伤津贴、伤残抚恤金、补助金等方面分别享有法律规定的不同待遇。工伤受害人或其家属和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解决。同时,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7、责任与处罚劳动者在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时,企业需依照本规定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企业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需承担原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建设工程有若干企业承包或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承担。职工被借调、聘用或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保险事故的,由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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